日前,福建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人才办、省委台港澳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完善机制,鼓励支持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服务主体,成为各领域创新创业创造的生力军。
为发挥科技工作者在创新创业创造中的主力军作用,《意见》提出,要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重大战略,紧扣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针对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研究和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形成一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主动融入平潭综合实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积极开展科学考察、科学论证和工程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高标准建设院士工作站,试点建设企事业院士科创中心和海智专家服务站,帮助企业解决科技发展战略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千会服务千企行动”,推动科技社团在企业建立学会服务站、企会协作创新联盟,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人员在企业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开展重点融资服务;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离岗下乡,发挥技术、理念、渠道等优势,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岗开展农业增值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建农村科技志愿者队伍,实施“千会帮千村”计划。
《意见》提出要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施“八闽英才”培育工程,遴选30名左右特级(院士)后备人才、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等并给予重点支持,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高校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等。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升级版,遴选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福建工作,在享受原有补助资金的同时,另给予科研补助。实施“智汇福建”工程和“海智计划”福建版,探索建设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海智计划工作基地,试点建设命名一批海智计划示范项目,推进中国(福建)自贸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柔性引进院士智力资源和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要围绕产业需求,布局建设一批省实验室,创新省实验室体制机制,实施工程研究中心三年行动计划,建好省创新研究院,赋予特殊政策和充分自主权,采取市场化、企业化方式开展研究和服务;将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围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一批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的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滚动推进一批产学研创新项目;同时,要探索建设全省创新创业创造服务中心,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