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成都市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成都市制定五大举措力促氢能暨新能源汽车发展,包括奖励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对加氢站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优化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新政显示,成都支持本市企业实施氢能暨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采取前资助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
对承担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
对新获批(授牌)氢能暨新能源汽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暨新能源汽车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对本市企业制造的首台(套)燃料电池产品,经认定后,按照单个产品型号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销售奖励;对本市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销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