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熊园)9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关于2019年赴高校开展专项引才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兰州市决定面向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本次共计划引进358个岗位644人。其中,兰州市各区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34个岗位201人,市直部门计划引进179个岗位227人,企业计划引进45个岗位216人。户籍不限。
引进对象为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值得注意的是,已录用到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引进人才与兰州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