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引进培养75名青年领军人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1-01

  从今年起,我市将连续三年实施“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工程。10月30日,市人社局发布《东莞市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三年内每年集中遴选25名,到2021年共引进培养75名综合素质好、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领军人才,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增添一支生力军。

  青年领军人才可获得市财政最高3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支持,表现特别优异、贡献格外突出的,还可一次性获得最高100万元奖励。

  每年评定产生25名青年领军人才

  青年领军人才要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现代服务业领域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分培养和引进两大类,均采取公开评定方式进行遴选。申报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类别参与遴选。

  培养类面向东莞市重点扶持的新兴领域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主要从“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中遴选。申报人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后参加公开评定。每年共评定产生10名莞邑青年领军人才。引进类以“人才+项目”形式面向海内外公开遴选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可享受多项支持和政策优惠

  青年领军人才可享受资金资助、金融支持、优先推荐等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资金资助由项目启动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组成。项目启动资金主要支持开展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培育实施、创新研发、团队建设等。其中,培养类的莞邑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人;引进类的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启动资金20万元/人;引进类的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启动资金30万元/人。

  对表现特别优异、贡献格外突出的青年领军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按3年内对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除了资金上的奖励,在入户、就医、子女就学方面都可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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