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对优秀教育人才给予配套补助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2-02

  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政策解读,今年11月11日,福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三部门再次联合发布《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提高了奖励金,扩大补助范围,创新职称评聘方法,对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来榕任教,分别给予相应人才配套补助。

  《补充规定》创新“引进博士”职称评聘办法,加大引进优秀青年教育人才相关补助的力度,六年服务期内(含试用期一年)对引进的5类人才予以发放相应人才配套补助;增加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奖励待遇;停止执行原对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每人一次性发给3000元安家补助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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