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多项举措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1-06

  近日,沈阳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经济体检”的重要作用,围绕预算管理情况,利用大数据审计,对70余个市直部门预算实行了审计全覆盖;从“治已病”的角度,深入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共揭示了三大方面八大类问题。在此基础上,从“防未病”的角度,关注体制机制创新、财政管理绩效,提出了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夯实基础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等意见和建议,通过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既要把“病情”找准、“病因”查准,也要把“已病”治好、“未病”防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9%

  打造营商环境“软实力”,需要抓落实的“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是沈阳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政策。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三方协调机制,开展制度化沟通协调。市人社局定期研究劳动关系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强化劳动合同约束,促进和谐用工。全面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目前,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9%,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左右;签订集体合同428份,覆盖企业1091户,涉及职工52752人,集体合同备案率达到100%。

  目前,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136户,工业园区21个。其中,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66户、工业园区2个,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7户、工业园区2个。

  多管齐下保障和谐劳动关系

  沈阳市调节收入分配,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薪酬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指导和调控,充分赋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积极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向关键、重点岗位倾斜。深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薪酬试点调查工作,改进和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

  另外,沈阳市出台一系列政策稳定就业,促进和谐发展。坚持把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创新创业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科学制定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全年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定期进行督办落实。加强失业风险防范,开展失业预警监测工作,对就业形势实行月分析、月报告。全面落实援企稳岗制度,今年市财政预算共设立援企稳岗补贴3.8亿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77%;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6%,低于年控目标0.74个百分点。全市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541人,全市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

  坚持依法治理,促进和谐维权。实施“人盯人、人盯项目”工作制度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根治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建立全市劳动关系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制度,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全面落实“三金三制”,开展“三查两清零”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突破。今年以来,国家交办的欠薪案件6件,已解决4件;省督办案件77件,已解决58件;未结案件正在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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