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 实体经济得实惠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2-24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19日对《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进行解读,称该政策拿出优惠利率资金、财政贴息等“真金白银”,确保企业获得实惠。

  企业可以获得哪些实惠的支持?

  首先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疫情防控的支持。

  人行重庆营管部向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三家银行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目前为3.15%)。

  重庆市财政局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同时,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满足直接融资需求。

  当地鼓励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对投资抗疫防疫类企业的基金备案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加快备案。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对挂牌企业提供线上综合服务,对防疫抗疫类中小企业提供可转债等融资工具支持。

  上市公司疫情期间信息披露需要延期的,可协调申请延期。

  第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提供倾斜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重庆地方法人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贷款,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重庆市财政局对这类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础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当地还要求银行提供利率下调、续贷、展期、减息、信用保护及债委会支持。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或者个人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可后,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

  当地要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减免、履行代偿义务、延长追偿时限、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要求再担保机构再贷款费减半收取;要求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

  第三是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当地对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内部管理及产品创新要求。

  一是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二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鼓励通过建立专列信贷规模、专项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门绿色信贷审批通道等机制,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减少担保增信要求,提高订单贷、信用贷占比,切实保障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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