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系列政策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5

  3月3日,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两份配套文件,同时公布了《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四份文件同时出台,可见对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力度之大。

  创新引领 促进高质量发展

  深圳素有“创新之都”的称号,而“创新引领”在上述政策文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据统计,“创新”一词在以上四份文件中共出现160多次,“研发”(或科研)出现频率也达70次之高。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顶层设计层面强调创新,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催生颠覆性创新,摆脱跟随发展的路径依赖。同时强调,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建设,引领原始技术创新突破。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四个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分别是抗体工程、细胞工程、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原始创新,PET-MRI 融合技术、医用机器人、伽马刀、质子重离子治疗等高端医疗器械研发,BT+IT 技术深度融合,人工生命元器件、人工生命体等生物工程前沿关键技术。同时着力建设基础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等十个重大产业支撑平台,支持创新发展。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加强原始创新、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保障措施等。

  《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则明确了资助范围、标准等具体激励措施。其中,根据研发进度对新药分阶段予以资助,Ⅰ类新药资助比例最高为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资助金额最高可1亿元。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也给与不同比例和不同金额的资助。

  聚焦发力 通过集约集聚构建产业优势

  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具有很强的集聚发展特性。美国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发展,我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集约集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深圳此次也将重心放在“集聚”发展上,强调以园区、产业基地等为载体,聚焦发力,快速构建产业优势。

  《意见》提出,强化集聚效应,打造特色园区,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构建多梯次企业集群。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打造以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核心,深港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等多园区共同发展的“一核多中心”特色发展格局。

  《行动计划》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挖掘培育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吸引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

  《若干措施》则对园区建设、配套工程及产业项目等给出了具体资助和补贴标准。其中,园区建设按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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