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竞争的本质是城市之间的竞争。经历了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硬实力比拼阶段之后,现代城市之间竞争的本质已变成营商环境等软实力的竞争。这种营商环境,包括政务服务环境、城市公共服务环境、社会安全文明环境、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
对于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和公民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不可或缺。
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与世行标准相比、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与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营商环境还有一定的差距。站位“三个在”,站位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更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实在在的行动,持续发力,持续优化,持续提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从转变思想观念做起。
我们必须认识到,与发达地区相比,郑州在发展环境特别是营商环境方面的差距,既表现在服务创新、技术应用、功能配套方面,更体现在我们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开放意识、市场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等方面。思想指导行动,思路决定出路。不解决好思想问题,营商环境就抓不好、抓不长。我们必须紧紧扭住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以开放的心态、虚心的姿态、积极的状态,正视差距、剖析根源,更新观念、奋起直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树牢群众至上、企业至上的强烈意识。
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等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企业强则城市强,企业活则经济活。对于公共服务提供者来说,企业和纳税人是真正的用户,是必须用心尽心对待的服务对象。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委政府抓经济、促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政策引导、优化服务、提供平台、创造发展环境。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切实树牢群众至上、企业至上、尊重市场主体的强烈意识,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要改变以管为主的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让企业在市场中如鱼得水、充满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担当作为。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优不优,首先看这个地方的干部作风实不实、权力行使公不公、社会风气好不好。领导干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一类”位置,靠前主动服务,解决好本地区在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务实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要深化对职能权力属性的认识,真正做到严以用权、用权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行动上;要聚焦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以重点问题的攻坚突破带动全局优化,进一步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中一些突出问题抓整改、促转变;要着眼于改进制度供给、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基础;要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将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吸引力的重点工作,塑造现代化城市形态,提升城市吸引力。
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
我们要按照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持续发力,“优”无止境,久久为功,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为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鲜动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更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