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该若干政策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本市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含IP、EDA,下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及机构,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人才支持政策
优化研发设计人员和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政策。优化研发设计人员支持结构,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攻关任务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先进封装测试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以及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导向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企业研发设计人员。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对于首次突破相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EDA、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分级奖励。其中,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突破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作进一步放宽。
上述个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可在引进当年申报并享受奖励政策。(责任部门和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加大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扶持力度。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扶持。(责任部门和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科创办、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对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清单的单位,经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后,纳入当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此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纳入市级相关人才引育计划。(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加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将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纳入市级人才公寓保障范围。将在沪国家级集成电路创新平台研发人员纳入市级人才租房补贴范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
加强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推动在沪高校开展微电子学院和“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积极创建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推动在沪高校增加微电子、软件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名额。推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和中试线向微电子学院开放并提供学生实践岗位,推动有关高校将其列入相关专业硕士、本科生生产实践课程。(责任部门: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建立软件人才职业资质认证与职业能力评价衔接机制。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等国内外知名软件职业资质认证等级与人才职业能力评价对应衔接,并按照条件配套相关人才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