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文化创意试点人才可进可出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4

  我省将在国家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山西博物院、省图书馆建立文化创意开发实验中心,实行人才“可进可出”的灵活协同机制。同时,选择一批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在人才流动、工资分配等方面实行灵活多样的机制,并允许企业对优秀人才以股权、期权等形式进行鼓励。

  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近日出台《关于推动山西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在国家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山西博物院、省图书馆分别建立文化创意开发实验中心,实行人才“可进可出”的灵活协同机制,搭建资源整合、产品开发等省级平台。同时,选择一批有资源特色、有文创基础、有发展意愿的文化文物单位作为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享受国家级试点单位同等相关政策支持。试点单位可以开办经营性企业,对具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相关知识、技能和意愿的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批准,可以兼职到本单位附属企业或合作设立的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活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并可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对在开发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我省将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畅通国有和民营、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良性流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方式,鼓励文化创意开发企业高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同时,设立省级荣誉制度,开展文化创意产业设计大赛和优秀设计师、高端创意人才、文化创意年度人物等评定、推选活动,发掘、集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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