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完善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大力支持引才聚才……”
“瞄准 高精尖缺 类别,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
“将广东建设为出入境环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优良、出入境服务更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高地……”
广东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创新。接下来,广东应该如何落实该实施意见,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广东人才高地?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等相关职能部门。
省公安厅
打造优良出入境环境集聚海内外人才
《关于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推进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在申请永久居留、延长居留期限、办理人才签证、过境免签、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对此,省公安厅表示,将积极落实公安部关于支持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和自贸区建设的16条出入境政策,进一步实施更积极有效的人才战略,争取国家给予更加开放便利的出入境政策,将广东建设为出入境环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优良、出入境服务更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高地。
省公安厅表示,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上述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6项适用于广东自贸区,10项适用于广东全省,结合《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吸引和集聚外籍人才的出入境政策瓶颈,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加大对创业初期人员孵化支持力度、加大对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大对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的打造力度。
省公安厅表示,针对广东经济外向程度高、毗邻港澳和海外华人众多等特点,未来广东要通过改革,使外籍人才(高层次、行业技术、创新创业等人才)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更加宽松便利,外籍人才认定标准更加明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手续更加便捷。如,长期以来,外籍人才来华签证、居留、永久居留制度中存在人才分类不清晰,缺乏认定标准等问题,导致许多外籍人才无法申请到R字(人才)签证。配合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省公安厅会同省人才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人才认定配套文件并报公安部批准,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是外籍人才”“哪个部门去认定外籍人才”的老大难问题,为广东省外籍人才认定和评估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广东省引才引智机制。
省公安厅表示,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是广东省贯彻执行国家全方位开放战略,构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举措,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将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外国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对优化广东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广东省创新创业,继而推动广东省自贸区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加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步伐,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