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扶持办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8-25

  为了进一步提升浦东总部经济发展的高度、广度和丰富度,《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日前正式下发。《扶持办法》在原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基础上,新增了营运总部、高成长性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的认定,将进一步丰富浦东总部经济类型。

  在新增扶持类别里,高成长性总部最值得关注。浦东有不少企业,处于萌芽状态,但具有独一无二的专利和良好的商业模式。《扶持办法》则将他们纳入其中,不仅有利于这些高成长企业更稳定地兑现潜力,还能够形成总部经济发展的梯度结构。

  根据《扶持办法》,该类企业在所从事业务领域需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企业自主研发或授权均可)或具有全新的商业模式,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又或者能够提供审计、会计、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社会服务,这些企业将得到扶持。所称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则是指知名国际组织(机构)在浦东设立的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代表机构,以授权形式在一个国家及以上的区域内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这些机构或许不能直接在经济贡献上体现价值,但具有非凡的行业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对丰富总部生态链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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