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9月2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为工程技术人才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完善了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评价方式。
据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系列是29个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专业领域广,涵盖信息技术、电子电气、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建筑施工、水利水务、环境保护、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的100多个评价专业,覆盖人群范围大。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每年有5万余人申报,均为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工程技术人才。
工程技术人才实行职称社会化评价
记者发现,北京市人社局本次发布的《实施办法》中明确,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为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工程技术人才提供评价服务,满足各领域、各梯次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
同时,北京市还将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聚焦新技术、新能源、新基建、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科技服务等领域,动态调整工程系列职称专业,持续满足高精尖产业等重点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
突出贡献人才或破格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实施办法》中特别指出,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绿色渠道。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以及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申报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实施办法》还规定,对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首次实行工程技术人才分类评价
《实施办法》首次将工程技术人才分为研究设计型、应用实践型和成果转化服务型3类,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研究设计类人才,重点评价其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产品技术标准制定、学术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应用实践类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技术改革、技术应用、设备调试运维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实践结果的示范性。对成果转化服务类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转移转化的效果效益。
同时,申报人可自主选择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专业论文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便利化”成职称评价“主旋律”
《实施办法》明确,工程系列将采用考试、评审、面试答辩、业绩展示、认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并严格评委会和评审专家管理,加强评审监督,确保职称评价公平、公正。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指出,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强化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推行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查询验证等便利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