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10-12

  市科技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实施单位完成“2020年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0万元以内(包括所有完成事项需要开支的经费)

  三、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2019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七)具有人才项目跟踪管理经验,拥有专业评审人员队伍和良好的评审组织能力,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优先选择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的机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2018入选项目、2019年拟入选项目共计37项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开展2020年项目受理评审工作,实施期一年。项目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1.对涉及项目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市科技局指导项目实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管理期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及时掌握项目发展情况,完成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各类项目培训,包括项目合同书签订、财政经费管理、项目申报等;协助组织开展入选项目的各类座谈、咨询、竞赛等各种活动。

  2.依照市科技局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实施期评估工作,并向市科技局提交评估报告。

  3.对2020年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项目进行受理评审工作。

  4.承接其他涉及“红棉计划”项目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房租补贴申报审核、B轮以上融资奖励申报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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