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有了“深圳版”标准。4月7日,《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下称《认定标准》)正式印发,七类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根据《认定标准》,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分为七类,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属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属于优秀青年人才的、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和经市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满足上述任意一类及以上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记者了解到,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高精尖缺”人才主要针对取得国际公认的各类专业成就的人才,共计22项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深圳还增加了诺贝尔奖提名者,国际性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广东省、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等标准细项。
“《认定标准》借鉴了上海自贸区、海南自贸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相关标准,对国家标准进行适当延展放宽、补充和细化。”深圳市科创委工作人员表示,《认定标准》注重衔接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对于具有国际水平、国际视野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需求,重点认定科技创新人才。
根据深圳市科创委公布的办理流程显示,深圳市邀请单位可以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进行线上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科创委于5个工作日内在线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并将信息交换至外交部、我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人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人才“R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