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等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公布,有意向者请留意报名时间。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
医院认真按照《关于贯彻执行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四)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截至2022年12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
(五)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补考记录,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六)非北京户籍须符合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法律法规等其它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kqy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统一使用以下格式:“应聘职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并在北京口腔医院官网人才招聘入口按应聘岗位填写招聘信息并提交(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ospitals/Jobs/List),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会失去初审机会。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三)联系电话:010-57099025
(四)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专家组主要从教育经历、获奖情况、业务技能、科研情况、工作与实习经历以及综合情况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考核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考核人选,未达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招聘考核。
(二)初试招聘考核
科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招聘考核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三)复试招聘考核
院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专家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综合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
初试考核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排序,经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查后,按照1:1的比例,电话通知参加医院体检人选。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医院公告栏内,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力资源处将与应聘者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者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因信息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我们承诺在招聘过程中为各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诚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023年5月5日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第二批)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户口不限。
(四)非北京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其他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6周岁以下为199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表一份《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合格。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
(5)办理聘用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招聘相关公示、通知及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