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不受论文限制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15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日前发布的《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了解,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三十年来的首次重大改革,政策在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方面都作出重大调整。

  “专业成果”可替代职称论文

  《意见》指出,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上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求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具体要求。

  扎根边远地区可破格晋升高级

  《意见》指出,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职称;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镇基层一线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业绩成果获得市(地)以上奖励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破格人员可随时申报、适时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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