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1-15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人社部门于近期出台了《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在人才评选表彰、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注重选拔与管理并举,发挥首席技师引领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并结合实际对首席技师采取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方式,实行特殊激励。

  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设置“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表彰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省政府对获奖者分别授予“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和1万元;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设置要求相应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等级;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优先申报“省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对代表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二、三名的我省选手,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获得省级一类竞赛项目各项目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同时对优胜选手给予破格、越级晋升职业资格,优先推荐申报“龙江技术能手”。

  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将“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培训、考核、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全过程网上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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