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版人才安居政策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0-10

  东莞版人才安居政策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东莞抢人才进一步升级。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将对人才安居实行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两种形式,6类人才将可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其中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甚至在满8年后有机会无偿获赠该住房。

  符合条件者“就高从优不重复”

  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根据该办法,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综合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金优惠等。其中,实物配置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该办法规定,安居对象范围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局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东莞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属于人才的范畴,可纳入东莞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该办法规定,各类人才以及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除享受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综合补贴政策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本级人才安居优惠政策,自愿按照低于其政策享受标准实施人才安居的不予补差。其中,顶尖人才、特色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东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招拍挂住宅用地

  配建不少于10%人才安居房

  该办法规定,各园区、镇街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编制人才住房建设规划。

  每年新增供应住宅用地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住宅用地用于建设人才住房,新供应用地建设的项目重点布局在房地产市场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较为滞后的重点产业园区周边区域。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应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配建的人才住房由实施主体无偿移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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