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连发12项政策驱动科技创新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4-16

  港澳所积累的科创优势和国际沟通的便利性,成为大湾区科创的一个优势,湾区内城市均在争取。2016年,东莞就出台《东莞市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行动计划(2016-2020)》,共组织了5批次的认定工作,先后认定东莞天安数码城科技企业孵化器、常平科技园、东莞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6家孵化载体为东莞市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认定了94位东莞市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本次东莞新出台《东莞市推进莞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包括支持散裂中子源向港澳开放,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东莞理工学院 大型仪器设备与香港高校研发平台共享,吸引港澳科研人员来莞开展科研实验,支持香港高校来莞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分中心。另外,发挥东莞产业配套优势,组织莞港澳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促进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

  尤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的背景下,《实施办法》提出“开放资金跨境使用”,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牵头或参与单位。完善符合港澳实际的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机制。东莞市科技行政部门凭立项文件、立项合同到税务部门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即时办结后到相关银行办理拨款手续。

  探索有利于莞港澳人才、科技、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包括推行人才税收补贴,提供出入境便利,如试行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人员按需办理往来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务签注。东莞希望通过链接港澳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人来往、钱过境、物流动,加快融入国际创新网络。

   隐形冠军 瞄准新兴产业遴选

  “营造氛围,搭建平台,树好典型,加大推动力度,还是有很多的工作可以做”。东莞市委书记梁维东表示,要把企业这个创新主体给“扶一把”,让他们更有创新能力。

  东莞针对实体经济已经推出“倍增计划”相关政策,通过遴选优质企业,给予成色十足的政策优惠,部分企业实现业绩倍增,本次针对高企大而不强的问题,东莞出台了《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重点遴选不超过100家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好的高企评定为百强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百强企业”),遴选不超过500家成立时间短、爆发性增长的高企评定为瞪羚企业,构建“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企”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力争通过三年培育推动突破一批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技术,培育一批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

  而百强企业除了符合一定的业绩数据外,其中一个条件是产业领域突出,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及其他符合东莞市发展导向产业领域的新兴科技的研发和应用。东莞对于新兴产业的重视,可见一斑。

  需要强调的是,有别于以往重点支持的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具有技术密集、人才密集、高成长性、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此政策方面着重在人才协同、资本协同、产业协调、空间协同上下功夫,如面向行业需求梳理一批核心零部件、关键设备及高附加值进口仪器设备等“卡脖子”技术攻关清单;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研发项目和课题,引入海内外高端创新科研团队。



  猎头公司咨询热线:400-067-9767

  个人高薪职位查询请登录:www.aimsen.com

  更多猎头资讯请关注埃摩森猎头视野:aimsen-shiye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