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4-19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助力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疆内外高校毕业生引进714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疆内外高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层次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委培生)。其中疆内高校面向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塔里木大学招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支援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还须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三、引进需求

  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发布岗位463个,计划引进714人。详见《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见、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实习、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部分高校网站发布简章、岗位表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简历、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网上报名的将以上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

  (三)面见

  用人单位与应聘毕业生面对面进行交流,对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应聘人员予以登记。面见会安排如下:

  1.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时间:3月25日(周一)-26日(周二)10:30-18:30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楼四楼大厅,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内乘坐34、153、302、309、306、501路公交车兽医站下车即到。

  2.石河子大学中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楼大厅

  时间:3月27日(周三)16:00-18:00

  地点: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市内乘3路、9路、10路、12路、19路、26路公交车石河子大学站下车。

  3.内地部分省份高校

  分别在成都、兰州、北京三个城市高校举行面见会。

   (四)笔试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报名和面见情况,于2019年4月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和内地部分省市高校(成都、兰州、北京)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五)体检、考察政审、实习、聘用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实习、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生活补贴: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按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给予补贴;

  住宿补贴:为非乌鲁木齐户籍毕业生提供免费人才公寓;

  住房补贴: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市购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享受地方政府其他优惠政策。

  六、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咨询电话

  详见《岗位表》

  (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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