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一步强化对海外尖端人才的扶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10-11

  为全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海外尖端人才“到黄埔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实施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发布之日起新引进的海外尖端人才,具体指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区块链、工业互联网、高端智能制造等本区重点发展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海外战略科学家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产业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第二条【项目支持】

  对新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团队、产业顶尖人才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5亿元、10亿元的项目扶持,包括项目资助、贷款贴息、研发经费补贴、经营贡献奖励、股权投资等。

  实施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赋予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人才举荐权。对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举荐的其团队核心成员(每个团队不超过3名),直接认定为区优秀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条【人才资助】

  对新引进的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或每月最高3万元、2万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10年;或安排免费入住高端人才住房,免费期限10年。

  对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50万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

  对海外尖端人才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广州市中小客车普通车增量指标的,按增量指标竞价成交价格80%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5万元。

  第四条【荐才奖励】

  聘请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担任本区海外人才大使,对成功举荐引进人才或团队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

  对成长性好或业绩突出的战略科学家团队、产业顶尖人才团队,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并整合全区产业、科技、土地、金融、知识产权等多方面政策,按“一人一策”方式量身创设发展条件。

  第六条【国民待遇】

  对海外尖端人才直接发放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给予职称评审、投资办企业、购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申请车牌驾照等待遇及出入境签证、长期停居留、工作许可等便利。海外尖端人才及其配偶和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为海外尖端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提供定点医院特需门诊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邀请海外尖端人才参与区内重大经济决策、社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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