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十二项措施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6

  乌鲁木齐海关出台十二项措施保障中欧班列高效通关。

  乌鲁木齐海关口岸监管处处长关勇告诉记者,这些措施主要是:“简化中欧班列申报内容,企业可免予填报境内车厢编号,进口货物运抵口岸即可办理转关申报,做到进境中欧班列铁路换装作业与企业申报、海关查验同步进行,实现海关监管与铁路作业的无缝衔接。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铁路口岸海关业务现场设立专门窗口,推行中欧班列24小时预约通关、数据即时对接,出境地海关优先验核出境中欧班列封志,即时发布放行信息。”

  关勇表示,在确保货物安全的前提下,海关将提高中欧班列进口货物的查验效率,减少查验等待时间。同时,为了减轻外贸企业负担,海关还压减了中欧班列申报成本:“对于中欧班列舱单中运单为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支持舱单归并申报,降低申报成本。”

  关勇介绍,眼下,乌鲁木齐海关积极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推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乌西国际物流园“三场合一”,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开展组货业务及内外贸货物混编、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业务,提升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辐射和集聚效应:“与中欧班列开行量大的省区市直属海关签订合作协议,依托中欧班列开展进出境邮递物品、快件、跨境电商转关运输,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利用中欧班列开展拼箱业务。”

  除此之外,乌鲁木齐海关还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支持中欧班列进出境口岸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支持保税监管场所建设、深化双多边海关监管国际合作等政策,助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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