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1.总体要求。制造业是富民强省之本,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是实施“八八战略”题中之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突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发挥浙江制造在制造强国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2.发展目标。2020年,制造业在疫情影响下全面恢复并确保实现全年目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34%以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显著特征。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均提高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行业标准、国际品牌,形成国际一流的制造业生态,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到2035年,高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创新高地,持续领跑制造形态变革,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增强企业活力
3.支持企业做强做精做久。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制度,深化“雏鹰行动”,打造“双创”升级版,培育“百行千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深化“雄鹰行动”“凤凰行动”,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长期稳健经营,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造就一批持续领先的百年制造名企。
4.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发展先进制造。坚持竞争中性,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国有企业引领、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民营企业坚守、做强实业,壮大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主力军。制定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政策措施,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
5.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大力实施“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促进人才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以用工制度等改革创新,推动构建高素质员工队伍。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子女入学、住房保障、薪酬奖励、出入境便利等方面保障服务力度,鼓励大都市区大湾区为全省引才提供更大支持。
6.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激励浙商创新创业再出发,培育具有制造强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的新生代企业家。持续办好世界浙商大会,加强商会协会力量统筹,汇聚天下浙商共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政治上给待遇、经济上给激励、社会上给荣誉。对暂时遇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实施帮扶,有效应对企业紧急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