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三调联动”暨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宝安召开。宝安区相关工作经验在会上得到肯定和推广。同时,宝安在促进企业合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引起了《中国新闻周刊》的关注,于4月6日刊发专题文章进行报道。本报特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深圳市宝安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走质量内涵型合规发展道路,强化合规经营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帮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管理、发展壮大。
“合规建设”并非新话题,早在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此次会议讨论了中国企业面临合规挑战的新问题。“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是最高检2020年3月启动的一项改革探索,深圳市宝安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6地开始试点。
一年多来,深圳市宝安区从理论创新、实践方略、机制构建三方面入手,稳慎有序进行“企业合规建”试点,组建区级“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全区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一核两翼”企业合规建设制度,为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办、最高检等单位相继肯定并向全国推广。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政法动态》刊发推广了宝安区经验做法。
宝安区区长王立德介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企业走质量内涵型合规发展道路,强化合规经营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管理、发展壮大。为此,宝安区从理论创新、机制构建等方面率先进行了诸多探索,出台了企业柔性执法8条措施,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审慎包容监管工作,建立违法容错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宝安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还成功举办了最高检“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日前还就宝安的经验作法专门作出“继续努力、先行示范”的批示。
据了解,宝安区是人口大区、产业大区,全区管理人口540万、约占深圳市1/4,全区85.3万家商事主体、占全市23.4%,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315家,为深圳市各区最多,国高企业5842家,连续4年居全国区县第二、广东省区县第一。
“一核两翼”
企业合规建设
据了解,“一核两翼”的“一核”,即“营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两翼”中“一翼”为“培养合规发展意识”,从政务服务、信用建设、合规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培养企业合规发展意识;“第二翼”为“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宝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姚刚介绍,宝安区委区政府把企业合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因势而谋、高位推动,率先将企业合规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突破口。由于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决定城市竞争力、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所以,宝安区近年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改革为引领,以企业合规建设为突破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落脚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把保护市场主体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5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宝安区确定为全国首个信用标准化建设试点。宝安区通过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新模式,实施“诚信+”战略,为推动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打下基础。
2020年12月,宝安区与深圳海关率先共建企业规范管理示范基地暨稽核实训示范基地,综合运用VR、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为企业搭建“全景还原生产经营场所、全程模拟稽核流程、全面指导”三位一体实训体系。
据统计,2020年,宝安区GDP全年增速达2%,各项经济指标实现V型反转,宝安区域综合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区第八、工业第五、创新和营商环境第二。今年以来,宝安新增商事主体19689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
培养合规发展意识
王立德表示,对企业来说,强化合规管理是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合规经营蕴含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反对商业贿赂、履行商业责任等原则,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宝安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培养企业合规发展意识,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目的是要孵化企业有强劲的发展后劲做大做强。
据了解,深圳市司法局将2020年定为深圳“合规建设年”后,宝安区乘势而上,制定出台了《宝安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
姚刚介绍,宝安区在培养合规发展意识工作中,主要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在加大司法行政部门合规服务基础上,通过“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和“深入企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调动企业主动参与积极性。比如,充分依托深圳市司法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组织全区重点企业全面开展法治体检及合规专项宣讲培训,及时帮助企业排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合规风险隐患,引导企业开展合规整改。
“主动合规示范”是宝安区激发企业合规发展意识的有效举措。宝安区首批选取50家有积极性、代表性的企业,集中全区优势资源,倡导指导企业开展主动合规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构建企业自身合规经营体系,打造合规示范企业,发挥标杆带头作用。同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合规引领,率先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消防、劳动用工、进出口贸易等8个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合规建设,由主管部门制定合规管理指引,有组织、分步骤引导企业参与合规建设。
“行业协会自律自治”是宝安区培养企业合规发展意识的有益补充。据了解,宝安区在物流、智能穿戴、互联网等区级较大行业协会,探索实施“行业自治+行业合规”,通过行业自律规章、行业合规指引,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行政合规激励机制”为培养企业合规发展意识提供强大合力。姚刚介绍,行政合规难点在于行政执法部门多、统合难度大。宝安区优化联合执法检查,由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消防救援大队、区人力资源局、同乐海关,对重点企业逐家制定年度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力争例行常规执法检查在同一时间集中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同时,各部门分批推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三个清单”,制定部门行政合规程序,明确行政合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验收考察等具体操作流程,广泛开展行政合规激励机制适用工作。
据了解,宝安区探索“不起诉从宽处理”+“行政从宽处罚”双重激励机制,打通了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贯通的关键节点,在强制措施适用、合规整改效果互认等方面强化公检法衔接配合,此举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合规发展意识。比如,试行重点企业案件通报制度,创设合规激励告知制度,健全企业合规整改考察验收制度,参照人大代表待遇对企业家进行保护,将刑事合规中合规协议、检察建议、企业出具保证书等形式向行政合规领域拓展延伸。
“信用分级监管激励制度” 让守信企业一路畅行,激发了企业合规发展的内生动力。宝安作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区,有较好的信用建设工作基础。宝安区2021年探索设立区“3A”信用企业制度,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与“行业信用评级”共享互认机制,让同时满足区重点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即“3A”企业,优先适用合规激励机制,并享受更优质的服务,让守信企业一路畅行。同时,宝安区细化了企业信用修复“从快从简”流程,鼓励行政部门对已主动开展合规建设企业的一般失信行为,在其改正失信行为、履行行政处罚相关决定并做出合规承诺后,即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信用状态。
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姚刚表示,合规建设的推进,离不开健全完备的保障体系。合规管理可能不会直接为企业增加利润,但是持续不断的合规管理可以改善企业管理组织体系,促进形成一整套具有较强执行力、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宝安区率先成立了区级“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合规委)”,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同乐海关关长任副主任,区委依法治区办承担区合规委办公室日常运作,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规管理”工作格局。
据了解,“区合规委”下设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4个专项组,分别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工信局牵头推进。确定35家成员单位,包括4家政法单位、17家行政执法部门、8家上级垂管部门、6家辅助部门,均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企业合规的引导、启动、监督、考核验收等工作,并引进全国合规专家,深挖本地合规人才组建“合规智库”,打造全省、全国企业合规服务高地。
在组建“区合规委”的基础上,宝安区先后制定《宝安区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工作办法》《宝安区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宝安区企业合规程序实施细则》《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选任及管理规定》《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加强行业合规管理协作暂行办法》等多个配套制度,为企业合规建设落地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据统计,2020年10月以来,宝安区各执法部门适时采取纠错执法、分类处置违法行为等措施,不予处罚案件309宗;减轻、从轻处罚案件664宗,减免金额2381万元;受理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80宗,涉及金额1043万元。涉企业财产保全案件9307件,100%采取“活封”方式。
宝安区立足宝安实际发挥优势加强“合规建设”,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不断完善组织架构、配套制度,探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一核两翼”合规建设管理制度,让“企业合规”日渐成为宝安优化营商环境新名片。(刊自《中国新闻周刊》)